妃子笑人海中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
(五)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六)持续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风险防范等法律法规。
(一)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观看学习辅导视频、举办法治讲座、参加学法考试等形式学习习法治思想、宪法知识和党内法规。加强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做到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同时充分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板报、橱窗等结合宪法内容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制作至少一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板报,在本单位展出。在单位办公楼电子屏幕展播《麒大宝说宪法修正案》动漫宣传片,进一步传播法律知识,广泛宣传宪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和核心要义,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二)开展“宪法进乡村”主题活动。紧贴乡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常见法律问题、热点问题和法律知识盲区,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重点加强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农村治理、反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反、反传销、反帮信、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结合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将宪法宣传内容融入乡村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电子显示屏等普法阵地,营造宪法宣传氛围。(责任部门:局办公室、运输安全科、政策法规科)
(三)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线上线下讲法治课、开展法律咨询,突出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公民的权利义务等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普法志愿者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社区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强对社区管理、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养老诈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法规条例宣传普及。同时充分利用好社区宣传栏,将宪法知识融入其中,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法治建设发展成果等。(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
(四)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结合企业特点、行业特色、发展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法治体检、法企共建、入企走访服务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企业内部设立法治宣传专栏,推动产权保护、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领域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责任部门:局运输安全科,市综合运输发展中心、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讲解、阐释、播放涉及宪法的基本内容、重点知识、重大意义、重要价值,梳理我国宪法历史、阐释宪法理念、讲好宪法故事、展现宪法魅力,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扩大宪法普及面,增强活动参与性。(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一)突出宣传重点。各部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突出宣传主题,把握宣传重点,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内容,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指导推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要结合业务职能,主动履职作为,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宣传。要根据重点活动安排,加强资源整合,做到合力推进,确保各项活动落实落地、有序有效。
(三)强化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火车站、公交车站、汽车站LED大屏等重点部位广泛呈现、全面覆盖。在“贺州交通”微信公众号推出宪法宣传,充分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讲好宪法故事,传播好法治声音。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做好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照片于2024年12月12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韦嘉,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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