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王的爱妃时尚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
简单地说,顾名思义,时尚就是“时间”与“崇尚”的相加——短时间里一些人所崇尚的生活,涉及生活各方面,包括上到穿衣住行,下至行为态度等。
有人说,时尚是掌握权力——定义“美”的权力,如服装界的Prada、汽车界的特斯拉、手机界的iPhone。
有人说,时尚就是一群人模仿少数人,从而在多数人面前获得了特殊性(个性),之后又因追求者加入的速度加快,加入的人数过多时,特殊性被淡化,时尚随即破灭,周而复始。
另外,有人认为,时尚可以是丑陋的,因为特殊性与普遍性是容易界定的,而美、丑是模糊的、多争议的,所以一些时尚现象不符合常人的审美是可以理解的。
现实中很多与时尚不同步的人被指为老土、落伍。但时尚没有绝对标准,标准是相对的,其适用范围对一些人来说可能是时尚的,对另一些人来说也可能不是。
现实中,很多人的的辨别能力都是比较弱的,他们对于时尚的追求就是从最简单、最盲目的模仿开始。
难道是指那个人紧跟潮流,当下流行什么就往自己身上堆砌什么,还是在说她总能够让时下流行元素以得当的方式出现在自己身上?
时尚是生活的智慧,绝不是几个模特在T台上走个秀,或是穿几件漂亮衣服,化一个时髦的妆那么简单。
奥斯卡·王尔德曾经说过:“时尚是一种让人难以忍受的丑陋,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每六个月就更改一次。”
只要社会一天不停止向前发展,那么时尚的话题一天就得不到明确的解答,但它在这个过程中会逐步更新、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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