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生涅盘卷原标题:天津版“医养结合”服务规范5月1日实施,“标配”是这样的(互动留言有惊喜)
医养结合是“医”、“护”、“养”三元合一的创新型养老模式,为健康和患病老年人提供了全面、综合性支持。
其中,“医”是指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服务;“护”是指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养”是指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医养模式是集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为一体,将养老机构和医院功能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天津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制定完成,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
此标准整合了医疗、护理、康复、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有利于把养老服务中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服务融合在一起,解决了有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更好地服务老人、满足老人的需求。
医疗养老结合服务中的医疗服务,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提供,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包括医务室、综合门诊部、护理院、医院(一、二级综合医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
应配置接送老年人就医专用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等转运工具及相应的保护装置;
应配置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突发疾病等常用及紧急救治的设备和药品;
医养结合的医疗服务,由院外有相应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签约医疗机构包括综合门诊部、医院(一、二级综合医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
应配置符合标准的医疗用房,配置电话、网络等即时通讯设施设备,配置接送老年人就医专用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等转运工具及相应的保护装置和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突发疾病等常用及紧急救治的设备和药品等;
医疗服务包括疾病诊疗、全面检査、紧急救治、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康教育、临终关怀等,各项服务遵照相关国家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天津市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下一步如何真正落地实施?还需要怎样的配套完善?您期待什么样的养老生活?解决医养结合,您有什么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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