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问医诊后随访经查,自2018年起,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先后成立多家公司,在境内外分散架设、租用服务器,开发、运行、维护“人人影视字幕组”APP及相关网站。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境外盗版论坛网站下载获取片源,以约400元/部(集)的报酬雇人翻译、压片后,上传至APP服务器向公众传播,通过收取网站会员费、广告费和出售刻录侵权影视作品移动硬盘等手段非法牟利。现初步查证,各端口应用软件刊载影视作品20000余部(集),注册会员数量800余万。
目前,警方抓获以梁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14名,查处涉案公司3家,查获作案用手机20部和电脑主机、服务器12台,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时钟拨回到2002年,一些热门的国外影视剧如《老友记》开始在网络上大量出现,网民对于字幕翻译的需求开始以几何级的速度增长。在此背景下,包括“人人影视”等在内的一批知名字幕组网站应运而生并逐渐声名鹊起。
今年1月9日,一篇名为《人人影视字幕组真的凉了》网帖,令众多美剧迷心急如焚。
这篇发布在豆瓣“鹅组”的帖子,内容只有寥寥几句,却极具“杀伤力”:“QQ群管理员挂的通告,说要大家记住今天,以后人人也不会有了。有点想哭了。”
帖文一出,大量网友对这个中国最大字幕组的前景表示关切。有网友反映,自从1月4日开始就发现“人人影视字幕组”APP已无法使用,PC版网页则于1月4日发布公告称:“我们正在清理内容!所有客户端均无法正常使用”。
尽管1月10日,多位人人影视字幕组成员在微博上发声“辟谣”,表示帖文内容“纯属子虚乌有”,APP停止使用只是正常服务器维护,但该来的还是到来了。
字幕组,通常是指将没有字幕或仅有外文字幕的国外影视剧作品配上本国文字字幕的民间自发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字幕组就一直处于“灰色地带”,也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网络版权保护问题。一方面,字幕组以传播文化为理念,通常没有直接营利目的,其成员多为进行无偿翻译的爱好者,一定程度上获得公众的包容;另一方面,字幕组的翻译和传播行为大多没有获得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存在侵权之嫌。
随着网民对国外影视剧的需求越来越大,不少早期以“分享、免费、公益”为口号的字幕组网站不再限于当初单纯的字幕翻译工作,而是把相应的国外影视剧视频资源放在自己的站点内与用户共享,于是,版权问题接踵而至。
2014年,美国制片公司开始大规模对字幕组未经授权进行翻译和传播的行为提起诉讼。2014年10月,美国电影协会公布了一份全球范围内的音像盗版调查报告,列出一批提供盗版下载链接的网站,其中包括人人影视字幕组等国内民间字幕组。这也再次引起国内相关部门关注。
实际上,从一开始,字幕组网站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就有所预知,大多数都会在片头打出“本字幕只供学习交流使用,请勿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自觉删除”这样一份效力可疑的“免责声明”。由此,人们会联想到字幕组网站的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那么,字幕翻译的行为是否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呢?
据财经杂志报道,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金平表示,“如果未经许可翻译台词,同时又将台词嵌入到视听作品中,那么这时既侵犯了剧本作者的翻译权,又侵犯了视听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也是翻译权)。”此外,如果字幕组自己还提供盗版资源的收看或者下载,或者明知是盗版内容仍提供存储或者观看,那就构成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通常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严重的,还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来源:知识产权界综合澎湃新闻、警民直通车上海、每日经济新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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