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帮个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05,205.57 主要系公司处置使用权资产及子公司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19,387.14 6,097,759.99 主要系公司确认影院建设补贴以及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各项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30,699.08 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834,707.12 3,237,821.35 主要系公司转回应收款项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51,896.15 -7,357,337.88 主要系笛女传媒计提的经营性违约金支出。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货币资金 40,055.00 27,783.72 44.17% 主要系报告期内行业整体复苏,电影发行及放映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应收票据 1,400.00 1,010.00 38.61% 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客户交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84.30 2,450.56 -88.40%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上年度职工薪酬所致。
营业收入 81,668.36 52,774.67 54.75% 主要系报告期内行业整体复苏,电影发行及放映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投资收益 687.29 -90.49 859.51% 主要系报告期内行业整体复苏,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度增加;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61.15 -522.32 130.85%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转回部分预付款项坏账准备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185.21 512.46 -63.86%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使用权资产所致。
营业外支出 891.29 1,296.07 -31.23% 主要系笛女传媒计提的经营性违约金支出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64.11 351.36 -118.25% 主要系上年同期部分子公司开始享受转制文化企业免税政策,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营业利润 2,105.05 -19,770.69 110.65% 主要系报告期内行业整体复苏,电影发行及放映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967.98 1,016.55 2,651.27% 主要系报告期内行业整体复苏,电影发行及放映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9.19 -1,728.63 -237.22%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赎回以前年度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15.86 -7,283.09 -25.16% 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受行业下行影响,部分影院停业,房租享受减免且延迟支付,报告期内影院恢复常态化运营,房租正常支付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022.93 -7,995.17 262.88% 主要系报告期内行业整体复苏,电影发行及放映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00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阿拉丁文化传媒(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4% 2,000,720.00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资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9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95,9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8,415,346股。公司未知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由于公司与笛女传媒各股权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傅晓阳未向公司真实、完整、准确的披露笛女传媒的实际经营情况。2019年6月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晓阳、瑞嘉创投等十七名股东提起诉讼申请及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被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2)。2021年9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苏1民初1610号,判决撤销公司与傅晓阳等于2017年11月2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6)。傅晓阳等十三名原审被告不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 11月 16日二审于江苏省高院开庭。2023年 7月,公司收到江苏省高院《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该案件的审理须以其他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上述刑事案件尚未审结,故本案中止诉讼。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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