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唐造车记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助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好居家期间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北京市妇联推出“疫情防控家行动”系列内容,引导家长和孩子在和谐有爱的家庭环境中高质量陪伴,送上一份特殊的温暖,共同静候云开“疫”散。
本期继续邀请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加学者刘肖岑,解答家长关于孩子科学用眼相关困惑。
现在的儿童青少年在电子产品的使用上,呈现出低年龄、长时间、近距离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
有这样一个说法:电子产品已经成为了家长揣在兜里的“电子保姆”,成为学校老师们眼中不知疲倦的“电子老师”,也成为孩子们不可或缺的一种“电子器官”。
在数字时代成长起来的孩子们,从小就接触各种电子产品,他们的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已经被打上了“数字烙印”。
关于游戏时间的规定,可以参考三个单位的标准,分别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国家卫健委和美国儿科学会(AAP)。我把这三个综合到一起,给大家介绍一下:
学前阶段(0-6周岁):电子视屏要严控,过早使用眼损伤。在幼儿眼睛发育的关键期,过多接触电子屏幕会造成不可逆眼部损伤。建议0-3岁幼儿禁用手机、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3-6岁幼儿也应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托幼机构尽量避免使用电子屏教学。
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每注视电子设备20分钟,就应把眼睛离开屏幕,远眺20英尺(约6米)以外的物体至少20秒以上。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需要使用电子产品,我们可以尽量选择一些屏幕尺寸更大的设备,把手机换成ipad或电脑;也可以把读电子书、纸质书转换成听书等形式,从而减少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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