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为夫为进一步充实我园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同时保障幼儿园工作正常运作,现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到我园任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6.学前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3日后出生)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1年试用期内(即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报名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以电话通知形式领取准考证。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成绩以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平山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自行到惠东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本岗位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2023年惠东县平山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平山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期限为1年,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按聘用合同办理。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惠州市惠城区美丽洲幼儿园创办于2022年9月,位于惠城区惠州大道(马安段)3号美丽洲花园51栋,占地面积6800m²,建筑面积5800m², 办园规模12班,可提供420个学位,是一所高品质公办性质幼儿园。
园内环境优美,绿化环绕,教育资源丰富,建有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卫生间为一体的现代化教室,每班配有多媒体教学一体机、电子钢琴、空调,硬件设施一流。拥有宽敞的户外活动场地,大型玩具、沙池、戏水池、种植区,厨房设施设备卫生、安全,是一所集绿化、美化、童趣化、教育化于一体的儿童乐园。
因幼儿园扩班发展需要,现美丽洲幼儿园诚聘主班、生活老师、厨工若干名。我们希望能与有爱心、有耐心、有创意、有教育情怀的幼教人携手并进,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有爱、有梦、有趣的美好童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1.年龄35岁以下,学前教育师范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
4.阳光开朗、有亲和力,热爱幼教事业,责任心强,对孩子有爱心和耐心,工作积极主动并具有合作、创新精神。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线.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健康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1.提交应聘资料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资料含个人简历、近期全身生活照、身份证、学历证材料、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扫描件或照片。报名表资料不全不予初审。提交时备注(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2.应聘者需保证个人材料、相关证件等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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