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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海上皇宫”不是最好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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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9/5 9:21:01 | 【字体:小 大】 |
小说虽然“海上皇宫”正在被一点点地拆除,但是,伴随“海上皇宫”而来的问题,不会随着“海上皇宫”一点点被拆除而去,相反需要深思的问题还在增加,比如,与“海上皇宫”建拆相关的法律问题必须理清,强拆的费用谁出更合理,强拆“海上皇宫”是不是最好的结果。
“海上皇宫”从2003年开始建设就处在纠结中,一边建设,一边被多次立案,据称仅龙岗大队就来执法过二三十次,但最后“海上皇宫”还是拿到了政府部门的许可证。换言之,“海上皇宫”已经从违法建筑变成了政府许可的合法建筑,当曝光后有关部门还称“海上皇宫”为违法建筑,是不妥当的。再是,海上建筑是否需要办理海域使用证,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法律没有禁止海上建筑,那海上建筑就是合法的,法无禁止皆可为。我认为,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现在的强拆就缺乏法律支持;如果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论有无“先行先试”的批示,让“海上皇宫”在违法中建成,执法部门都有失职的嫌疑。有关方面必须对“海上皇宫”是否违法给以明确的解释。
在强大的舆论面前,有关方面又收回了给“海上皇宫”的许可证,并最终进行了强拆。表面看,政府部门很在意舆论的监督,实际上迅速地强拆行为也值得怀疑,强拆合法吗?正如有评论指出的那样,像“海上皇宫”这样的大型违法建设,应当成为合法强拆的教材,不是让人看到“雷厉风行”的权力行使,而是看到强拆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结果上都应当无懈可击。但我们看到的强拆在程序上并非无懈可击,而是疑问重重,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时为什么不强拆,颁发了许可证后何以再强拆?相比于政府的强拆,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就“海上皇宫”提起行政诉讼,是非常理性的。
强拆“海上皇宫”在结果上更非无懈可击。之前在“海上皇宫”重开时,我曾经说过,强拆也没有意义了,毕竟“海上皇宫”耗资近亿元,强拆不仅造成巨大浪费,还可能造成很大海上污染,权衡利弊,不拆更为合理。不拆也是最好的结果。因为强拆只是强调对违法者的震慑作用,而“海上皇宫”已被认定为合法。更重要的是,相对于所谓的震慑作用,在建设节约环保社会的今天,不拆而为民所用更有意义,更符合主流价值观。对违建不是只有强拆一条路可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全可以保留,不能因为舆论影响大就必须强拆,那样未必合理合法。如果把“海上皇宫”充公,或许更有价值。“海上皇宫”的主人、深圳时尚集团董事长郭奎章曾说愿意把“海上皇宫”捐给社会,不论他真心还是“苦情戏”,我们都应认真考虑,因为让“海上皇宫”为民所用是最好的结果。
有关方面为什么放弃最好的结果而选择最不好的强拆,这是必须引起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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