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变伤身?沐足保健遭烫伤法官调解息诉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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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7/16 3:44:18 | 【字体:小 大】 |
乔津帆的手机2023年2月下旬的一天,原告刘某至宣威一家沐足店进行足疗保健,沐足店服务人员在向沐足盆添加热水时,刘某的左脚被热水烫伤。伤后,刘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刘某的伤情经诊断为:左足浅二度烫伤。
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051元。刘某左足治愈后,数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刘某以某沐足店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某沐足店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一万余元。
宣威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接收案件后,及时向被告某沐足店送达了应诉材料,被告某沐足店负责人在送达时向法庭陈述了纠纷的具体成因:当天凌晨,服务人员见刘某沐足的水渐凉,遂取热水添加,在添加热水前,服务人员明确告知刘某须双足离盆,以免烫伤;但刘某双足离盆后,又将左脚伸入盆中致烫伤。
该案中,原告在因被告方的过错而产生损害时,发生服务合同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刘某选择合同之诉,于法有据,且能较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以及双方争议焦点后,向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并迅速启动速裁速调程序对案件进行处理。
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一致意见,由沐足店向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9600元。目前,款项已全额赔付到位,刘某与宣威市某沐足店均欣然息诉,该案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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