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魔域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2.54亿人,占全人口数18.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数1.67亿人,占全人口数11.9%。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康复、药学、安宁疗护等医疗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
为进一步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迫切医疗服务需求,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深入研究、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已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相应的诊疗科目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医疗机构。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派出注册或执业在本机构的医师、护士、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等医务人员。
鼓励重点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等。
居家医疗服务主要包括适宜居家提供的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医疗服务。
♦诊疗服务包括健康评估、体格检查、药物治疗、诊疗操作等。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
♦康复治疗服务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等。药学服务包括用药评估、用药指导等。
《通知》主要聚焦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迫切需求,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结合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依法合规、有序规范地为群众重点是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基于我国老龄人口的特点: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居家医疗服务。通过医联体、“互联网+医疗健康”、远程医疗等将医疗机构内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创新居家医疗服务方式。
♦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丰富和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
♦相关企业可根据老年患者设立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上门医疗服务。建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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