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服补丁为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我市制定的《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将于25日起正式实施。它明确了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医患双方权责更加明晰,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新版价格对788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调整,其中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均降低25%,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13%。
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十年来,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偏高,增加了患者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中医特色服务等体现医疗服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偏低,影响医疗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我市从2012年启动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工作,在对接9128项国家医疗服务规范项目、实行价格平移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增减平衡”的原则进行结构调整,制定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市物价局介绍,目前我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有4170项。《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共有9360项。在《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中,我市对接上的医疗服务项目有9128项,另外232项我市尚未开展或已开展尚未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列为待定项目。
在对接9128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价格平移的基础上,对涉及大型设备检查、检验、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等六大类项目7886项进行了价格结构调整,其中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均降低25%,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13%。
大型设备检查类包括CT、ECT、PET-CT、磁共振、306脑磁图等205项;检验类价格包括临床血液学、体液、化学、免疫学、微生物与寄生虫学、分子生物学等1104项;诊查类79项;护理类包括等级护理、专项护理27项;治疗类包括临床诊断、理疗、康复等1041项;手术类包括肝胆、骨科、消化、呼吸、泌尿等5430项。
凡在我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按照《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执行。
物价局介绍,目前,我市共有1.9万多家医疗机构,《2014年版》为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政府指导价,三级医疗机构按二级医疗机构的价格标准上浮10%执行,一级医疗机构按二级医疗机构的价格标准下浮5%执行,其他医疗机构,也就是说还没有定级的机构则按二级医疗机构的价格标准下浮10%执行。
也就是说,我市实行按医疗机构级别分级定价政策,如果你只是普通的感冒,是没有必要到三级医疗机构看病的,到一级医疗机构看病将更便宜。
现在很多单位和个人都喜欢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以往体检的费用很高,但是现在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均降低25%,也便降低了以体检为就诊目的的群体医疗费用支出。
在新制定的《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里,手术类项目提高了13%的价格,那么如何去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价格保障措施呢?
对此,市物价局介绍,各公立医疗机构对烈属、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患者,凭有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可享受住院诊疗费和护理费减半收取,手术费降低20%(不含材料、血液、氧气、药品等费用)收取的价格保障。
通气会上,市卫计委尹祖海说,目前全市医院收费员、医院负责人已在参加《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的培训,避免乱收费、收错费。
同时,市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价格行为监管,如果市民对《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政策内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登录查看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相关文件,查看设立的政策解读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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