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猫红军既然叫“历史上的今天”,自然是按“天”索骥,只不过,讲述内容多是高晓松本人挑拣出来的,他感兴趣的历史事件。
《晓松说——历史上的今天》来到了1月15日。1897年这一天,民国大情种徐志摩出生。再有就是1967年,美国社会中最盛大的体育赛事,橄榄球“超级碗”总决赛,第一次在洛杉矶,诞生了。
1896年,徐志摩出生了。徐志摩大家都知道,大诗人、大才子、大情种,大家看过徐志摩写的诗,诗当然写得很好,我还给《再别康桥》谱过曲,还挺好听。
但是你再看看他写的信,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人写情书了啊,现在好像就发几个短信,或者聊天软件摇晃摇晃,大家就开始约上了。那时候,大家写情书特别多,而且那时候写情书成了一种瘾,他不是说非要跟你好,像今天写情书怀着很明确的目的。像我们那时候写情书就已经很有目的啊,我们那时候写情书都写得特简单,都一页纸,为什么一页纸呢?追你的时候一页纸,结尾永远要写情长纸短,最后跟你分手了时候就写,纸短情长。
徐志摩的情书都特别厚,写给林徽因的,写给林徽因他爸的,徐志摩跟林长民是忘年交,互相角色扮演给对方写信,情书写得那真是香艳。写给陆小曼前夫的,还是拿英文写的,那时候人还真逗,陆小曼前夫是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你说搁现在一个写诗的,敢抢公安局局长老婆,那还活吗?那就直接到里头死翘翘了。那会儿徐志摩还给人家公安局局长写信,还拿英文写,说我爱你老婆,如何如何。那个公安局局长因为也是海归啊,军校留学回来的,然后还给他回信说,那好吧,那你们俩好吧,我参军去了。这哥们儿直接就入伍参军了,把老婆给他了。
这个太有意思了,民国时期是一个空前繁荣、大师辈出的时代,大城市人民的生活完全接受西方的那一套东西以后,形成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气氛。我认为民国是继春秋战国诸子百家之后最好的时代,一批大师站出来修了中国两千多年文化史,而且开始改造这个国家。大家都是说着英文,说着法文,说着德文,徐志摩是其中重要的一员,他们的新月社也好,他们的杂志也好,都是如此。当然那时候有宽松的气氛,大家都可以随手办个杂志啊,办个诗社啊,等等。
徐志摩本人没有什么政治倾向,因为他忠于爱情,他对女人的追求,使他没多大政治倾向。最感动的是什么呢,他爱这些人也就罢了,问题是那些女孩都特爱他,每个人一直都爱他。林徽因被他伤害了,当然还是很爱他,一直到最后他去世,林徽因把他飞机失事现场那块飞机皮,一直挂在墙上,那块飞机皮还是林徽因老公梁思成给捡回来的。她就把这块飞机皮挂卧室里,挂了一辈子。徐志摩应该算是中国第一个登报离婚的,那时候简直就是爱林徽因爱到疯魔的地步,他登报离婚之后被各种人痛斥,但是他不管,他是为了爱情一往无前,真正的大情种。
他的前妻张幼仪也爱他一辈子,他跟张幼仪登报高调离婚,张幼仪也没再嫁,张幼仪本身是一个大家闺秀啊,她哥哥是当时的大知识分子张奚若。张幼仪最后自己奋斗成了一个女强人。生意做得很好,赚很多钱,而且一直养徐家老小,而且还接济陆小曼。她一生爱徐志摩。
陆小曼也是。陆小曼当时是民国大交际花,陆小曼家的派对,全是年轻漂亮的海归,林徽因家的派对,都是老一代的,那些什么胡适、什么徐志摩啊,都在林徽因的派对上,但是陆小曼的派对都是刘海粟、徐悲鸿什么的那些学艺术的海归。当然新中国成立以后她经历很多迫害啊,很不得志。陆小曼在最惨的时候,编了徐志摩所有的遗留下来的手稿,而且自己还写了一个情真意切的序言,叫作《遗文编就答君心》。
还有凌叔华,其实凌叔华跟徐志摩没正经好过,她爱徐志摩爱成什么样?徐志摩生前把自己的日记放凌叔华这儿了,然后徐志摩去世。徐志摩去世也是因为他是双重情种,首先是陆小曼要花很多钱,他没那么多钱,所以到处去兼差、兼教授,兼乱七八糟的事情。结果他跑南京去了后,又非要飞回北京,非要听林徽因给各国领馆的人讲中国建筑,冒雨坐邮政飞机飞北京。他等于是为了陆小曼才奔波,又是为了林徽因去世。最后林徽因就疯了,就非要找凌叔华要回徐志摩的日记,因为林徽因要看徐志摩到底是不是真的爱过自己。凌叔华就不给,林徽因就委托胡适去找凌叔华说,你把徐志摩的日记拿出来,我们大家这帮老哥们儿要为徐志摩编全集,全集当然包括日记了。凌叔华不得不拿出来,林徽因一翻发现恰恰少了她最想看到的那一本,就是在英国的那一本,就是徐志摩跟林徽因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在剑桥的那一本。这下就是打死凌叔华她也不肯拿出来,可见里面写的内容表明,徐志摩确实是爱林徽因的。当然凌叔华肯定就要吃这个醋,一直吃到什么地步,一直吃到一九八几年,她在加拿大已经垂垂老矣之时,她最后临终前还在说,我就不拿出来,我就不把徐志摩怎么爱林徽因的这一本日记拿出来,它就跟我一块儿进棺材,我也不让别人知道。
所以徐志摩这个人,简直不知道有什么魅力。我看过一张徐志摩和泰戈尔的合影,找不着徐志摩,因为泰戈尔特别巨大,头发奓着的那样,林徽因娇小倒是没事,徐志摩也特娇小,浙江的江南才子,照片上恨不得看不见徐志摩。
可见追女人最重要的就是会写情书、嘴甜,徐志摩就是特别会写情书,嘴甜,关键是徐志摩还不是假的,他是真的,他每次都是真的,这种人没办法,这种人不是流氓啊,这种人是情种。
我想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徐志摩对当时的白话文诗歌,是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应该说在整个民国时期的诗人里,徐志摩是首屈一指的,无论是他的长诗、短诗。虽然新中国成立后一直长期被压制,但请相信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永存的,因为徐志摩跟政治毫无关系,就是爱情。所以当政治稍微一松动,徐志摩的诗复出很快,到我上学的时候,大家又人手一本徐志摩的诗,每个人都在读,“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如果对比一下郭沫若写的诗,还是觉得徐志摩伟大,郭沫若有一首诗叫《毛主席,你赛过我的亲爷爷》收在在郭沫若文集里。我会背,“上红旗扬,毛主席画像挂墙上,亿万人民齐声唱,毛主席万岁万万岁,万岁万岁寿无疆,毛主席赛过我亲爷爷”。哈哈,郭沫若写的诗。
我在一个美国人写的回忆录里看到一个小片段,那个美国人在北京遇见徐志摩,他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就看到梅兰芳站在他旁边,梅兰芳一直站着。梅兰芳当时在中国,地位可是崇高的,去外国演出,就代表中国形象,梅老板收入又高,社会地位崇高,但是他在徐志摩旁边站着,在求徐志摩写一出戏,于是这美国人还问这人是谁,怎么那么牛啊?这就是大诗人徐志摩,梅老板正在求徐大诗人,给他写一出新的戏,就可见那个时代,知识分子、文人受到尊重,是多么有地位。梅兰芳相当于今天的一线大影星,好莱坞式的一线大影星,然后在一个文人身边站着,那文人非常有地位,在那儿坐着。你搁今天,那绝对是大明星在那儿坐着,文人在旁边鞠着躬说,我给您写一剧本好不好。可见徐志摩当时的地位,是非常高的。
1943年的这一天,正逢二次大战,美苏当时各有上千万的军队,美国是左打日本,右打德国,承担了反法西斯战争最重要的两线作战的任务。为了指挥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指挥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战争,建起了一个叫五角大楼的建筑,就在1943年这一天落成。
它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办公楼。“911事件”的时候一架飞机就能把世贸中心一栋大楼撞塌了,可是同样大的一架飞机,而且同样跨海岸飞行的,都是从东岸起飞要飞到西岸,里边装了一百多吨油的这样一架大飞机,撞到五角大楼的时候,五角大楼只削了一个小角,特别小的一个小角。那么大一飞机,跟五角大楼对比起来,就那么小一小角,所以可见五角大楼是多么大的一个建筑。
当然我今天说这个的用意,其实不是在夸五角大楼大,为我国争光的济南市政府大楼,既不指挥最强大的军队,也不指挥最庞大的战争,而指挥一个叫全运会的面子工程,建成了世界上第二的单体办公楼,仅次于五角大楼,这到底是我国的光荣,还是什么?
1967年的这一天很重要啊,对美国人民很重要,在洛杉矶举办了第一届Super Bowl(超级碗)。当时那些队今天依然是大腕儿。当时就是包装工战胜了酋长队。美国其实是很不爱改变的国家,几十年过去了,还是这些队,这个城市还长这样,超级碗还是超级碗。超级碗在美国人民的娱乐生活中是最最重要的一天,每年这一天相当于美国人民的春晚。超级碗这天一定是在礼拜天,大家全部在电视前面看。票要提前很久很久订。
橄榄球在美国是第一运动,是大国球,而且是美国独特的运动,大概只有美国、加拿大有美式足球,其他国家都很少有。排美国前五十名的最富有的体育俱乐部里,三十二支NFL(NationalFootball League国家橄榄球联盟)橄榄球队全部在里头,其次是十六支有钱的棒球队在里面。最后有两支篮球队。篮球中国人那么爱看,美国NBA篮球,只有西岸的湖人队和东岸的凯尔特人队,是美国五十个最富有的体育队中仅有的两支篮球队。但是三十二支NFL美国橄榄球大联盟球队,全部都在前五十名内。所以他们是非常非常受美国人欢迎的。
美国大学里边,最受女生欢迎的人,就是橄榄球队的“Quarterback”四分卫。这一定是一个白人,当然现在开始有点黑人了,之前一定是WASP,就是白种盎格鲁-撒克逊人新教徒,这种白人在美国是一等白人,一定是WASP去做这个四分卫,而且是全校女生的偶像。而且大家心里都盼着他跟啦啦队队长好,因为啦啦队队长也必须是一金发白人大美女,所以这个大学里一定要四分卫跟啦啦队队长好,大家才觉得这个大学好像很正常。终于这件事落定了踏实了。
就业的时候,你去应聘,你只要在大学当过橄榄球队的四分卫,华尔街也好,硅谷也好,就抢你,因为四分卫有强大的组织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在场上四分卫戴着耳机听着总教练指挥,同时自己在现场指挥整个队进攻,有巨大的团队凝聚力跟组织能力,所以这种人是非常非常受欢迎的。
“Super Bowl”就是职业橄榄球里的最大赛事,它有几个最有意思的地方,因为全美国人民都在观看,所以广告是全世界第一贵,30秒广告费平均高达380万美元。这些广告之前都没有播过。所有要在超级碗比赛过程中播的广告,事前都是严格保密的,这就形成了美国一个文化。因为大家在超级碗打完球以后,第二天还要评比谁家的广告拍得最好,所以那些广告都是花巨资拍摄,然后捂着谁都不给看,直到超级碗那天晚上,开始不停地播。
中场休息的演出,就相当于我们春晚压轴,谁在超级碗中场休息演出,谁就是当年美国最大的腕儿。2012年是麦当娜,说明麦当娜依然还是美国娱乐业一线年我去了在新奥尔良的Super Bowl现场,中场休息登台的是碧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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