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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散打发展史:1923-1934年从传统擂台到现代散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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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14 18:07:06 | 【字体:小 大】 |
平阳水头找富婆新中国成立前,散打作为竞技比赛项目被屡次尝试,但一直没有形成大家认可的、规范的比赛形式。
1923年4月,在上海举行“中华全国武术运动会”,这是中国武术史上第一次单项运动盛会。参赛的有精武体育会、北京体育研究社等20多个单位的400余名选手,有团体、单练、对手三种形式,共有百余个项目,这次武术运动会采用了近代体育竞赛形式,改变了庙会献技与擂台打擂的传统竞赛形式。对手实际上就是现代散打项目的雏形。
1928年6月,国术研究馆正式易名为中央国术馆,馆长张之江。它是中华民国时期主管国术的中央行政机构之一。为消除门户之见,中央国术馆取消原来实行的武当、少林两门制,设立教务处。教务处下设教授班和练习班,技术课在课程中占有很大比例,分为单练(含各拳种流派的拳术和器械套路)和对抗(含摔跤、散手、拳击、武术长短兵、日本式劈刺术等)。
1928年10月,第一届南京国术考在南京举行,中央国术馆和17个省、市共333名应试者参加。其中拳脚门(散手)列在正式项目之列。散手采取双淘汰制,三局两胜。比赛在长方形的场地上进行,打法不讲流派,不以体重分级,临时抽签分组比赛,比赛不带任何护具,凡击中对方任何部位得1点。
1929年,浙江省国术馆承办“国术游世大会”,又称“杭州擂台比赛”,参赛者多为各省市武林高手、知名武术家及中央国术馆教授班学员,共400余人。散手比赛在高2米、长33.3米、宽16.6米的水泥台上举行。擂台赛不分级别,以被打倒者或自视不能胜而认输者为负方。
1933年10月,第二次全国国术考试在南京举行,共有21个省、市438人参加。这次考试大致沿袭第一次国术考试的做法,有所改进的是:对抗比赛按照体重分组,有统一护具,增设了搏击和女子对抗比赛。散手比赛以点到为止,没有时间限制。此次国术考试尝试制定和实践了一些对抗比赛的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武术竞技的发展。
1933年,在南京举行第五届全国运动大会,散手以性别分组,按体重分级,并带有护具,头和裆部都是禁区,将对方击倒为胜一次,三局两胜,没有时间限制。大会设立了男子组和女子组国术锦标赛,各按重量级、中量级、轻量级分组。
1934年,在南京举行的第四届全运会,国术与摔跤列为竞赛项目,这是武术作为竞赛项目第一次进入全国性的综合性运动会。项目有散手、长兵、短兵、摔跤和套路表演赛。散手以性别分组,按体重分级,采取棒球的护胸和足球的护腿做护具,头部和裆是禁击部位,违者即做犯规处理,将对方击倒为胜一局,三局两胜,每局没有时间限制,一局比赛有时可达一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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