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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教育培训广告发布的合规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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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9/13 2:39:48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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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龙戒指“双减”相关规定,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广告秩序,防范违法广告风险,维护广大学生、家长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教育培训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教育培训广告合规发布提示如下:
一、严禁对培训效果、升学考试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广告中不得含有“保提分”“保达线”“保录取”“签约保过”等表述;不得使用“精准提分”“靶向提分”“效果明显”“短期速成”“名校直通车”“精准押题”等暗示性话术。
二、严禁明示或暗示考试机构、命题、阅卷人员参与培训。广告中不得含有“授课教师为命题专家”“原命题教师”等内容;不得宣传拥有“内部题库”“掌握官方独家考情”“与招考主管单位合作”等不实信息。
三、严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四、严禁随意使用绝对化用语。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强”“最优”“第一”“行业标杆”等极限词汇;不得随意使用“名校名师执教”等夸大性表述。
五、严禁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广告中不得使用“再不补习就落后同龄人”“一步落后步步落后”“分数决定孩子未来的出路”等话术;不得编造“考纲重大调整”“考试难度大幅提升”等虚假信息制造恐慌;杜绝宣扬唯分数论、过度渲染升学内卷,诱导家长盲目报班。
八、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名义开展广告宣传;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请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照要求自查自纠,规范广告内容。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可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健康清朗的教育培训广告宣传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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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儿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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