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晴瑄 李宗瑞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有31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314,055,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76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191,447,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691%;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2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2,608,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7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24,509,02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45%。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12,9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8%;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5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99.0739%;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312,9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8%;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5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9%;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312,9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8%;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5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9%;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312,915,9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71%;反对1,139,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9,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46%;反对1,139,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312,906,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2%;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12,9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8%;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5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9%;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9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8%;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5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9%;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9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8%;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5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9%;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312,906,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2%;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60,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2%;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2%;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2,90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28%;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55,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39%;反对1,15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312,911,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8%;反对1,143,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5,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13%;反对1,143,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312,906,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2%;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12,906,7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41%;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3,36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2%;反对1,149,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习宏、邱才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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