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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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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19 7:09:03 | 【字体:小 大】 |
两天一夜110515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股东翁武游告知上市公司,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2)沪74执异205号《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书》内容,陶世青(异议人)请求上海金融法院撤销就“被执行人翁武游名下持有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2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的网络司法拍卖行为。异议人于2022年11月21日竞拍所得案涉股票,并于买受案涉股票后知晓,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称:翁武游于2022年5月25日出具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为“本人承诺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止,自愿锁定本人持有的摩登大道19,200,000股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交摩登大道,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根据上述规定,异议人在竞买后仍然需要遵守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这一方面导致该部分股票在法院裁定过户后可能根本不能流通,严重损害了异议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即使异议人能够售卖该部分股票,也可能会存在售卖所得款项,被上市公司追索的可能,故申请撤销案涉股票本次网络司法拍卖行为。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已明确告知,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不减持承诺公告》,其中明确案涉股票被锁定,翁武游承诺不主动减持。该信息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公开发布,社会公众均可自行查询了解。在此情况下,异议人于2022年11月21日参与竞买案涉股票并成交,系自愿实施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结果应自行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裁定驳回异议人陶世青提出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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