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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只能提供非医疗类健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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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2 12:00:53 | 【字体:小 大】 |
翁帆前夫本月起,《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正式实施,这样的条例对中医药的发展有何帮助?老百姓又将如何受益?10月14日上午,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医药教授、院士们在南京展开研讨。
《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在中医药人才培养、资金支持、中医院建设的数量比例等方面,都有明确细致的规定。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王琦认为,中医需要传承发展,但并不拒绝对现代医学的融合学习。
王琦说,任何一种学术都是跟着时代而前行的,才能跟着时代不断释放生命的活力,这个活力的体现就是随着时代的前行,面临新的病种、新的服务体系,以及面对医疗装备设备、医疗服务心态,用现代科技包括远程诊疗等等需要创新。
一直以来,一些非医疗机构以“中医推拿”“针灸”“拔罐”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宣传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损害中医的声誉。《江苏省中医院条例》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经营行为划出法律红线。规定: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只能提供非医疗类健康服务,且不得使用带有中医特征的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校长彭代银介绍,面对大健康的中医服务机构很多,这种模式有很大的发展,但里面良莠不分肯定有。国家的健康体系,包括治疗、养生、保健,如何有效规范管理,肯定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要细化标准,符合现代需求的中医药治理的现代化体系。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中医畅销书、微信公众号中都会传播中医信息,专家认为,“人人都是老中医”,是不科学的。
南京中医院养生康复科主任王挺举了个例子:很多人会习惯于每天早上把舌头一伸,看看舌苔有没有齿印,然后就做另一个自我判断,会去买一些药食两用的东西自我调理,结果很多时候吃完了没什么改变,没有什么益处也没什么害处。但是恰好处于某一种状态下,可能还会影响到原有的病情。公众一定要将医疗和生活严格区分,食物就是食物、药物就是药物,专业和民间的还有一个很宽的鸿沟。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郑丽丽 孙浩翰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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