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仁雨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于2021年4月经省委编委批复同意设立,是省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省直机关公务员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价,负责省本级干部保健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参与省保健科研课题、保健基地医院管理和干保人员培训,完成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医疗服务科、医疗保障科、健康教育科4个科室。
为加强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水平,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告公示”专栏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通知公告”专栏同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名,管理岗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3名。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1年12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全省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央在川机关单位及中央在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一)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3日17:00)前,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附件3,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打包发送至,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开选调+岗位编码+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2022年1月7日17:00前,工作人员向资格审查合格者的报名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并短信提醒。根据报名资料提供情况,可能要求报名者提供原始证件或资料核查。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并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研究,调整开考比例或削减选调名额。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并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上公布考试成绩。
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公布。体检统一在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结论在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拿到体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核查其干部人事档案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四川省健康委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有以下情形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研究并视情决定):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肃选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工作人员应严守规矩,执行好安全保密和回避等制度。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无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咨询。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与培训中心、四川省辅助生殖医学中心)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预防医学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癌症防治中心、四川省肿瘤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四川省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研究所)
主办: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邮编:610041 电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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