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姑8月,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锡市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公示部分抽检相关食品485批次,其中不合格13批次。
抽检范围涉及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豆制品等24个食品大类。
不合格食品有无锡三只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慈溪市周巷镇逢其调味食品厂生产的小米辣、无锡方得源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梁溪区蜀湘语餐饮店销售使用的生姜和梁溪区姗姐水产店销售的泥鳅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市(县)、区局3个月内向市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
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一旦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食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米兰花园35,38幢42单元27层2726号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方庙路37号方庙农贸市场17.18号铺位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园街道独月路1号大箕山商业广场(1016、1017、1018、1035、1036)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噻虫胺(mg/kg )‖0.031 ‖≤0.02;噻虫嗪(mg/kg)‖0.027‖≤0.02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噻虫胺(mg/kg )‖0.48 ‖≤0.2;噻虫嗪(mg/kg)‖0.77‖≤0.3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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