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贵公子txt下载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统计和反馈,近期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在以下方面咨询和反映较为集中,为使广大缴存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现作如下解答。
1、通过登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公积金手机”APP、“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新设立单位依法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重复进行缴存登记,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唯一标识。
单位应当自登记成立之日起20日内,由经办人持《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启缴信息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向住所所在地的我中心分理处/管理部,申请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并启缴住房公积金,分理处/管理部应当即时予以办理。
“手机公积金”APP上“个人中心”任务栏中点击“退出当前账号”,在首页下方选择“刷脸实名登录”或者“支付宝授权登录”即可完成公积金实名认证。
办理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商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冻结,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办理过购买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资料要件:身份证;结婚证(单身不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配套银行卡(折);三县一市及铁路职工还需提供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距申请日12个月内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办理条件: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以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冻结,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自主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偿还住房贷款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冻结。
资料要件: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公积金配套的银行卡(折)。
温馨提示:符合以上条件,并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以通过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自助申请办理。
省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需要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无需再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中心申请出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我中心将通过共享平台主动调取申请贷款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中心的相关缴存使用记录,及时完成贷款的审核工作。
可以通过共享平台获取信息并进行业务办理的省内城市中心包括:大同、忻州、朔州、晋中、晋城、临汾、长治、阳泉、运城、吕梁。
职工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时,须通过个人网厅、”手机公积金”APP等我中心提供的办理渠道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与中心签订《公积金按月冲还贷协议》,完成线上签约。发生提前终止或自行终止协议情况,贷款尚未还清的,须提前将还贷额存入还贷储蓄账户,待再次满足“按月冲还贷”条件时,须再次操作“按月冲还贷”签约业务。
缴存职工申请新购商品房商转公或部分商转公贷款时,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发放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办理了对应贷款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在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基础上,可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的担保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共克时艰,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我中心下发了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相关支持政策,其中规定“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支援湖北的医护人员和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受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在2020年1-6月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做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但是我中心建议上述范围内借款职工,如未受实质性影响、有能力正常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通过互联网渠道正常按月偿还贷款,以免2020年6月以后集中偿还贷款导致还款压力过大影响正常生活,或无法筹集所欠全部应还贷款本息导致出现征信不良记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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