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甜心之蔷薇之恋刚刚,国家医保局公开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主要措施和内容谈到了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主要为“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两个方向。按照改革方向,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变宽了,但是也明确了禁刷范围。
其中,《意见》在“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项指出,“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但是,《意见》强调,“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按照要求,这也表示在定点药店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刷保健品,彻底没戏了。
其实,对于医保个人账户禁刷保健品,在去年8月1日,国家医保局就仇冰玉、庹庆明两人大代表提出“拓宽、放活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建议就作了答复。
在答复中,国家医保局明确,个人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禁止用于医疗保障以外的其他消费支出。
在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就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出了三大措施,分别为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和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针对这一意见,在上个月底国家医保局就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符合《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按照办法, 八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简单的理解就是这八类药不能医保支付了,其中就点到了保健药品和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具体涉及的药品如下:
7、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比如,贵州省医保局在去年7月份就下发了《关于将健字号保健品调整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并要求去年从8月12日起,在各医保定点药店,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保健品。
在此之后,广东省惠州市、东莞黄江镇相继发布通知称,按照上级文件有关精神,暂停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食健字号”“妆特字号”商品。
惠州市社保局公告,从7月25日起,该市暂时限制定点零售药店部分商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被限制的商品为批准文号中包含“国食健字”“卫食健字”“消字”“卫妆**字”“国妆**字”等字样的商品和婴幼儿奶粉。
东莞市黄江镇社保中心通知,自2019年7月16日起,暂停本市参保人使用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保健食品(具“食健字号”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具“妆特字号”商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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