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含哪些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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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20 0:25:16 | 【字体:小 大】 |
移民船地中海倾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各地继续实施12类项目,这些内容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等)承担。
12项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从2019年起,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工作为每年确保完成的工作,其余16项工作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实施,这些工作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19项新划入内容包括:主要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人口监测项目,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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