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5dmarkii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多发的案件情况看,主要包括债券、股权、商品经销、生产经营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3、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吸收资金。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以“养老”的旗号,表现为一是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投入资金。
4、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将至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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