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增强老年人防骗“免疫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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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15 18:27:41 | 【字体:小 大】 |
有线怪谈20131109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三起养老诈骗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守好“钱袋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消费观念逐渐“新潮化”,新兴的乡村旅居养老模式受到老年人的青睐。这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打着乡村旅居养老的名号诈骗老年人。
2019年11月,家住桂林市的黄阿婆与桂林一家旅游公司签订养生旅居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黄阿婆向旅游公司交付养生旅居服务卡预定金3万元;旅游公司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为黄阿婆提供养生服务条件,并在黄阿婆享受养生旅居服务时,提供饮食、医疗保健、娱乐等方面优质服务。双方还约定,养生旅居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退还养生旅居服务卡余额;一年间,如黄阿婆未到旅游公司经营场所及联盟单位进行消费,旅游公司全部退还服务卡金额。
签订合同当日,黄阿婆向旅游公司交纳养生旅居服务卡费3万元。合同到期后,黄阿婆的养生旅居服务卡尚有余额3万元,但旅游公司仅退还黄阿婆5000元。黄阿婆自然不愿意,多次向旅游公司讨说法。此后,旅游公司法定代表人倪某以个人名义向黄阿婆出具2.5万元的借条一张,还款期为2021年9月20日。没想到,借款期限届满后,黄阿婆一直没有拿到借款。2022年2月,黄阿婆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产业快速发展,不法分子趁机而入浑水摸鱼,多数老人对金融、投资知识不是很了解,缺乏鉴别正规投资渠道、合理投资方式的能力,要格外警惕以“养老服务”为名义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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