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亨俊整容一是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继续实施12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二是从2019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对象: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建设的46支国家卫生应急队伍。
服务对象:覆盖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共832个县(市、区)的6-24个月龄婴幼儿。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庭6-24个月龄婴幼儿。
服务对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832个县(市、区)所有新生儿。
(4)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组织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1)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3)组织开展叶酸招标采购、发放管理、追踪随访及信息管理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落实。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
(3)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
服务对象: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0个地贫高发省(区、市)的新婚夫妇和计划怀孕夫妇(含流动人口)。
服务内容:为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地贫筛查、地贫基因检测、咨询指导和高风险夫妇孕期追踪、产前诊断、遗传咨询、高风险夫妇妊娠结局随访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技术服务规范》(国卫办妇幼函〔2015〕873号))。
服务对象:在全国范围内,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省级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等部门依法组织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跟踪评价。
服务内容:收集、汇总、分析食品行业组织、生产经营者及相关检验、科研机构等在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及时解答标准执行中的问题,促进标准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服务对象:全国范围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属于被监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母婴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等单位机构。
(1)村(居)卫生健康专(兼)职人员结合日常卫生健康服务,及时采集、核对辖区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登记人口信息,协助完成信息的录入及更新。
(2)村(居)卫生健康专(兼)职人员根据上级反馈以及部门共享获得的人口变动信息,及时核实确认和登记,并完成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的录入或更新。
服务对象:项目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服务内容:通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转移支付项目运行监控、绩效考核、效果评价等工作,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组织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促进项目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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